我离开他六年,也注视他六年。
直到转学后的重逢。
我想要看看,我的苦难供养出了一颗多么甜蜜的鲜果,我的牺牲成就了一位多么耀眼的天才,我的缺失填补了一个多么丰厚的灵魂。
……随后我看到了一个娇气、枯燥又浮华的漂亮草包。
他跟我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。
他呼朋引伴、嚣张跋扈,身旁的朋友们像是孔雀漂亮的尾羽,被他炫耀般从走廊这头拖曳到走廊那头。
叽叽喳喳,吵得要命。
他甚至很愚蠢,明明察觉不到近在咫尺的觊觎,却总是对我的注视敏感过度,惊弓之鸟一般,用那双依旧漂亮的眼睛狐疑地看着我。
但他完全忘了我了。
他有那么多宝石,又怎么会记得我?
我无法忍受,憎恨与妒忌填满我的心,我宁肯要他耀眼,比我更加耀眼。
——我居然败给了一个虚有其表的蠢货。
被那个叫季沐泽的男人堵在洗手间时,我已经做好了将罪证呈现给方家人的准备。
……可我真是高看方时了。
他怎么会觉得,放几句狠话、扇几个巴掌、踹上几脚、浇几盆脏水,就算得上凌辱呢?
他蠢得令我发笑。
他不知道,他的恶意比起隐藏在海面下庞大而危险的冰山,浅薄得就像一只纸船。
被我盯着,连声音都会发抖。
那样狐假虎威、色厉内荏的样子,仿佛下一秒就会咩咩叫着哭出声来。
我很擅长忍耐,在这个苦室中,我已经恒久忍耐了十六年。
可方时,却似乎产生了某种错觉。
他有些过分黏人了。
甚至没装凶几天,就迫不及待地对我好,像极了曾经围在他身边殷勤奉献的那群人。
不过他们是屈于权势,而方时,又是屈于什么呢?
……仅仅是这种程度的顺从,就能让他满足吗?
他究竟是多好骗,又或者,是多缺爱?
如果说憎恨是我对他产生兴趣的开端。
那么好奇,就是我对他产生爱的种子。
他的色厉内荏、口是心非、他过剩的怜悯心、他浅薄而无知的大脑、他轻易被人看穿的内心……